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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问答
1.基层职称操作规程是什么?
适用于专业对口,中专以上学历,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[本材料不涉及中学教师、小学(幼儿)教师系列]。 一、中专学历 中专毕业后专业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(工作年限2年以上的要求至少完成一次继续教育),填写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一式2份及《备案登记表》1份,带毕业证原件随文报区职改办,初次确定员级职称[学历最低要求大专以上的除外,卫生(计生)系列除外],随后办理资格证、任职证。 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,完成继续教育,年度考核至少有4次称职以上者,填写《评审表》一式2份,《评审简表》一式15份及总结、各类资质证原件、复印件等随文报相应区主管部门,经区职改办审核后报送相应评委会评审助理级资格(经济、会计系列除外)。各评委会一般每年评审一次。单位接到资格通知文件后,对在担任员级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良以上的,领取填写聘任表册,随文报区职改办办理聘任助理级职务手续,办理资格证、任职证。区职改办开据新聘审查合格通知书,然后再办理工资晋升事宜。 担任助理级满4年,区直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专业年限满15年,乡镇属满10年,担任助理级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4次称职以上,地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专业论文1篇,完成继续教育,并且有单位公示报告,区直专业技术人员还有职称外语、职称计算机要求。填写《评审表》一式3份,《简表》一式21份及各类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随文报送相应区主管部门,并抄送区职改办。经区职改办审核后,向上报送评审中级资格。单位接到中级资格通知文件后,对在担任助理级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优或2良的,办理聘任中级职务手续,程序同上。 经济、会计系列参加每年1次的全国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。聘任助理级职务的条件及程序同上。报考中级资格(会计要求大专以上)的条件是专业年限满10年并取得初级资格,聘任中级的条件(不要求一定发表论文)及程序同上。 卫生(计生)系列,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资格考试,考取士级资格,聘士级职务(工作年限2年以上的要求至少完成一次继续教育)。参加医(护)师资格考试取得助理级资格,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的,其他条件同上,可聘任助理级职务。担任助理级满7年,可参加全国卫生技术资格考取中级资格。聘任中级职务时,不要求一定发表论文,其他条件及程序同上。 二、大专学历 大专毕业后,专业年限满3年,至少完成1次继续教育,可初次确定助理级职称,程序同上[学历最低要求本科以上的除外,卫生(计生)系列除外]。专业年限满7年,担任助理级满4年,可评审中级资格(经济、会计除外),报送评审材料和程序、还有聘任程序同上。 经济、会计系列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,可参加全国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,担任助理级满4年,方可聘任中级职务,聘任条件和程序与中专考取中级的一样。 卫生(计生)系列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,可参加全国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助理级资格,聘任助理级程序同上。担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,可考取中级资格,聘任中级职务时,其他条件、材料和程序与中专考取中级的一样。 三、本科学历 本科毕业后,专业年限满1年,不满2年的(工作年限满2年的要求至少完成1次继续教育),初次确定助理级职称,程序同上[卫生(计生)系列的除外]。专业年限满5年,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,可评审中级资格(经济、会计除外),其他条件,评审和聘任程序同上。 经济、会计系列的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,可考取中级资格。担任助理级满4年,方可聘任中级职务,其它条件及程序与大专考取中级的一样。 卫生(计生)系列的,专业年限满1年的考取助理级资格,聘任程序同上。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的,考取中级资格。聘任中级职务时,其它条件及程序与大专考取中级的一样。 四、其它问题 副高级职称。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,专业年限中专满25年,大专满20年,本科满10年,完成继续教育,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,任中级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优或2良,除基本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不同系列硬化条件要求,单位公示,区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有职称外语、职称计算机要求。填写《评审表》一式4份,《简表》一式26份,报评高级材料及程序与评审中级的相同。 取得不同层次学历的,按最高学历对待时,专业年限等于最高学历之前的专业年限的一半加上之后的年限。按折合年限算,达到某一资格时,不能初次确定。如果是脱产半年以上的,学习时间不计在专业年限。 如果本材料与文件政策有出入,以文件政策为准。未尽事宜,请查找历年文件。区职改办工作人员随时垂询。
二OO五年四月十二日
定西市安定区职改办 制
2.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确定依据是什么?
1、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确定工资:甘人事(1994)55号、甘政办发(2001)62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文件; 2、晋升职务后确定工资:甘人事(1994)57号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; 3、调入人员、转换岗位重新确定工资:甘人事(1994)33号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; 4、录用、聘用人员确定工资:甘人事(1994)33号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; 5、转业、退伍军人安置确定工资:甘政办发(1994)15号、甘人事(1994)33号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; 6、知老补助、知识分子补助及高级、中级职务补助:甘人事(1986)40号; 7、浮动工资:甘人事(1992)88号、省委办发(1992)28号; 8、教师、护士提高10%:国办发(1993)85号; 9、教、护龄津贴:甘工改办(1985)108号; 10、公安人员警衔津贴:甘人事(1995)83号、甘人事(2002)49号; 11、降级、降职人员确定工资:甘人事(2000)112号; 12、取得较高学历确定工资:甘人事(1994)55号、甘政办发(2001)121号; 13、三年连续考核优秀一次性奖励工资:甘人事(2000)22号 ;
3.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需什么材料?
1、《微利项目审批表》一式5份。 2、《身份证》、《下岗(失业)证》、《优惠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A4纸)各一式3份。 3、《营业执照》(副本)原件。 4、“经营项目”应填写《营业执照》中“经营范围及方式”一栏内容,并符合《优惠证》第11页中国家所规定的19项“微利项目”。 5、“企业(或居委会)审查意见”一栏,持《下岗证》的下岗职工由原企业加注意见并盖章;失业人员持《失业证》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加注意见并盖章。